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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张謇从君主立宪向 “共和制”政体的思想转变
时间: 2023-03-13     次数: 3777     作者: 孙崇兰

 

简述张謇从君主立宪向

“共和制”政体的思想转变

 

孙崇兰

 

20世纪初,为推动清廷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宪政国家,立宪派人士联合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中,上海预备立宪公会担当了“发起人”的角色,南通的张謇是公会的核心人物,无论台前幕后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运动声势浩大,却最终失败。张謇痛定思痛并终于醒悟:君主立宪制是救不了中国的,只有废除帝制,实行彻底的共和制才能救万民于水火。张謇通过宪政启蒙传播,厚积薄发,不断加强号召力,提高斗争水平,在这场政治斗争中纵横捭阖。

一、上海预备立宪公会的建立

为推动清廷真正在中国实行立宪政治,立宪派人士联合进行了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上海预备立宪公会担当主角,张謇、汤寿潜、郑孝胥等公会核心人物无论是台前幕后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运动的无果而终为张謇政治思想的成熟奠定了基础,使其政治倾向从君主立宪转向民主共和。这期间有个发展的过程:

(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张謇游历日本考察实业和教育,对日本立宪政治体会较深,回国后在日、俄争霸的刺激下,极力倡导宪政并投身立宪活动,成为江浙立宪派的主要领袖。

(二)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十三日,清廷颁发“预备仿行宪政”上谕,决定先从改革官制入手,但这不是根本统治制度的改革,虽制定了“路线图”,然朝廷仍迟迟不予执行。

(三)光绪三十四年(1908),江苏咨政局正式成立,张謇当选为议长,而后与汤寿潜、郑孝胥等发动成立上海预备立宪公会,在全国居于领导地位。

(四)宣统元年(1909),有16省咨政局代表50多人聚集上海预备立宪公会,组成国会请愿代表团准备进京向清廷请愿。张謇发表《请速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以图补救意见书》,进行鼓动。

(五)宣统元年-二年(1909-1910),立宪派人士开始了共计3次的国会请愿运动,希望清廷确立开设国会。

(六)清廷慑于各地请愿的压力,被迫宣布将预备立宪期限由9年缩短为5年。但最终目标仍未实现,张謇心灰意冷。

二、利用一切资源反映政治诉求

(一)扩大教育界和工商界的影响力。上海预备立宪公会利用与教育界、工商界的密切关系,通过江苏教育总会、上海总商会向全国教育界、商界发出参与国会请愿的倡议,并发起建立请愿同志会上海支部,公会会员还为上海商界草拟请开国会的呈稿,动员各方力量参加这场政治运动。

(二)与出版机构遥相呼应。上海预备立宪公会控制着当时上海具有全国影响的媒体——《东方杂志》、《申报》等,使得主流媒体积极报道预备立宪公会的活动,其言论和预备立宪公会保持一致。

(三)利用好“喉舌”作用。上海预备立宪公会还与上海最大的出版机构——商务印书馆联系密切。该会正式成立时,商务印书馆就吸纳包括张元济(时任商务编译所所长)、夏瑞芳(商务印书馆经理)等在内的14位重要领导和高级编辑成为预备立宪公会董事或会员。

(四)充分利用自身影响力。上海预备立宪运动和国会请愿运动均以上海为轴心,团聚以江浙立宪派为主的众多立宪人士,主要人物就是在上海、江苏绅商学界居重要地位的张謇等人,他们社会地位极高,影响力极广,受到上海工商界及地方督抚的绝对支持。

三、张謇早期政治活动

初始的上海预备立宪公会和国会请愿运动中,张謇的目标不是十分明确,只有个大概方向——那就是启迪民智,及早实现立宪建国的政治理想。那时他还拥护君主立宪,仍旧可以定性为“愚忠”,是“辫子军”!他认为只有封建王朝的上层改革才是救国根本,概括来说,张謇的早期政治主张包括:

(一)对教育的重视。当时社会舆论认为国民素质对应立宪要求的程度不够,立宪徒为空谈。上海预备立宪公会也持同样的认识,于是把教育摆上重要位置,试图通过教育来“育化人心”,之后,上海预备立宪公会在《致各处教育会论各地方遍设宣讲书》中称:本会以预备立宪为宗,贵以普及教育为旨。

(二)造就国民资格。正是基于对国民立宪资格的认识,为造就立宪国民的思想基础,及早建立宪政国家,上海预备立宪公会成立后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一系列宪政启蒙传播活动。

(三)推荐进步书籍。张謇通过编译刊印《日本宪法》、《日本议会史》、《宪法义解》等宪政书籍,“进言于当道,以动上听”,积极与官府联系,通过《申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阶层推广宪政书籍,书籍的出版起到了启迪官智、绅智、民智的作用和良好的效果。在张謇推动下,短短几个月内,书籍销往全国16个行省和南洋,销量近4万册,广西抚台甚至一次性订购《公民必读初编》、《公民必读二编》10万册,引起轰动。

(四)创办先进会报。光绪三十四年(1908),经过努力,公会机关报《预备立宪公会报》开始编印。该报宣传宪政的探讨与实际问题分析,坚持宗旨是“限于宪法、行政、法律、财政、经济、国际、殖民、交通、教育、军事等诸学科,由研究理论达于实用,供会员和非会员参考之资料”。

(五)思想启蒙。20世纪初,启蒙运动推动中国社会的两大进步思潮(民主革命思潮和君主立宪思潮)从上海辐射到东南乃至全国,促进了国民的政治觉醒。思潮的内容和政治主张包含民主与法制的内容,对于封建王朝而言,应该说是一种进步,但却不是中国社会理应采纳的唯一正确出路,后来的时局走向印证了这一点。

四、张謇从主张“君主立宪”转向“共和制”

满腔激情的张謇主推了3次国会请愿,却最终不了了之,他在万般无奈和灰心丧气之际,努力思考中国的政治体制是否该顺应历史潮流,迈向更贴合实际的社会需求,不久他在对国外进行考察和深入思考后得出结论——共和制才是挽救中华危亡的“护法宝典”。张謇政治主张的转向有两大因素:

一方面是他为官并从商的双重历练。张謇在光绪年间开始创办纱厂、轮船公司、垦牧公司、银行、铁路等实业,清末又参与发起立宪运动并倡导成立上海立宪公会,张謇的经历可谓丰富。他经历了清王朝的专治统治过渡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阶段,为官生涯50年,实业生涯30年,他在政治和经济方面都有许多独到的见解,并逐渐倾向于废除帝制,施行共和制。

另一方面是受辛亥革命的影响。辛亥革命是一把“烈焰”,将腐朽的封建统治摧枯拉朽般埋葬,对张謇思想深处有很大触动,可谓发生了“大地震”。随后他出山任南京临时政府实业总长和袁世凯政府的农商总长等职,在经历了清王朝、南京临时政府、北洋军阀政府等三阶段后,经历无数次的摸爬滚打,最终张謇通过实践摸索,确认唯一能救中国的不是皇帝,不是朝廷,更不是连年混战的军阀,而是共和制。

张謇依照对中国时局的了解和对世界先进国家的观察,对实行“共和制”具有独到的见解:

1.中国国情符合“共和制”。中国国土辽阔、民族众多,张謇认为,民主共和最宜于国土辽阔、种族不一,风俗各殊的民族,相反,国小而血统单纯的民族适合君主立宪,像日本神武天皇,子孙世袭,今世一系,万世不变,就是典型个案。

2.放眼世界进行对比研究。张謇通过考察以及阅读,深度了解了全球其他国家的民主进程。他在研究之后说:瑞士二十五州为联邦,美国四十八州为合众国,是典型的共和制代表,全世界的共和以瑞、美搞得最好,我们可以效仿这两个国家。

3.国民的选择。张謇说:共和政体与君主立宪政体,不以国民程度高下为标准,而以国民能否脱离君主政府为转移。江浙、上海一带百姓受教育程度高,西方先进思想接触多而广泛,民主共和制度可谓有着众多的拥护者,张謇耳濡目染之下认为当时的国民并不需要皇帝,要的是民主。

4.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政体制革新。张謇指出:宪法应当由人民来制定;应根据“中国国情”,吸纳外国经验,变成有“中国特色”的根本大法,此外,好宪法须有好国会,好国会须有好的选举法,制订好的选举法须有好议员,这是一个递进关系。

5.商人阶层的成长。当时的时局之下,民族资产阶级发展迅速,相较于官界和学界,商人拥有庞大的人数、雄厚的财力、遍布城市乡村的组织网络及实力可观的商团武装,这些都给腐朽的清政府带来很大的压力,没有商人阶层的成长、壮大和政治觉醒,也就不会助推民主共和思想的兴起。

怎样来实施共和制?张謇做了广泛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值得一提的是,张謇倡导的法制思想有很多跟现在中央提倡的法制中国建设相契合,他倡导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当今的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也有相通之处。总而言之,张謇的共和制思想对中国的政治进步、法制改革、经济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1.重视宪政。首先,张謇倡导共和制的重要方面是宪政,他提出开设议会,实行立宪,以此来替代皇权和封建专制,来遏制军阀的各自为谋、互相倾轧,而议会应先设地方上的“府县议会”(下到县一级),这里有日本的成功经验——“法如是,意至美也”,通过各种方法来开启民智。其次,张謇认为:选举人与被选举人必定是绅士,绅士虽不尽晓新法,但有文告以谕之,权限以示之,与唯恐天下不乱者有别,这样既可释民教之争,又可通上下之情。他的意思是唯有如此,做任何事情才会得到有力保障和广泛的支持。

2.制订完备的共和制法律。张謇说:欲天下走上轨道而达太平,无法不行”,所谓“微法律末由矣”,所以避免相互间的争斗和解除人民的痛苦,必须借助于法。张謇认为:法从积极方面来说有诱掖指导之功(引导民众向善、行为更规范),从消极方面来说,则有纠正制裁之力(惩治违法犯罪),所以国必有法,有法则治。

3.法律随时局变化而完善。张謇认为:法要适时而变,天下没有无弊的政,也没有不变的法。为法久必弊,有弊则易之,弊则变亦变,不变亦变,其理固然。意思说要合乎社会心理,要切合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心理状态,也要博采古今中外,分清轻重缓急,公平公正,不以封建皇权为转移,以百姓需求为目标。

4.宪法应当由人民来制定。必须借用欧美各国宪法所规定的“国民投票”方式通过宪法,这样能使法律与贿选议员割开,也可避免各种弊病。

5.依法办事。借用日本经验,实行“正收讼税”(规范诉讼的费用),废除一切行贿及敲榨勒索,这既减轻了诉讼者的负担,也防止了司法部门的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必须“明定以税而收入裁判之费”,可使官不赃而民不怨。

6.经济立法与变革。在商言商,在共和制法律得以推行的前提基础上,张謇主张经济上的变革,倡导经济立法。在张謇看来,法律对于工商即经济领域的成败兴衰关系极大,故应当“乞灵于法律”,并制定各行业的具体法律和行业标准。张謇认为,自己二十年来所见企业的失败不可胜核,但其原因是由于无法律的指导和制裁。

张謇的共和制思想对中国的政治进步、法制改革、发展经济都是有积极意义的,不管对当时或现如今的影响都很大。然而,张謇毕竟是一个封建官僚出身的民族资产阶级,他的变法仍属于改良,所以这种改革是不彻底的。他理想中的“新世界”最终归于幻灭。

作者单位:南通市通州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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