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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张謇佚文《函招苏议员》考释
时间: 2025-11-19     次数: 222     作者: 陈松林

 

新发现张謇佚文《函招苏议员》考释

 

□ 陈松林

 

 

笔者近日从晚清《民立报》上发现一篇张謇佚文《函招苏议员》,刊于191194日(宣统三年农历七月十二日)。查阅《张謇全集》和张謇研究类各种期刊以及网络文献搜索都不见记载,确系佚文无疑。为方便读者阅读,笔者做了句读整理,全文如下:

敬启者:

顷接预算维持会来函,通告宁属预算案业经成立,谆劝鄙人邀请同局诸公复职。前阅报章,自鄙人与常驻诸公先后辞职,全体诸公相继均辞,存者无几。

此次应否复职,本应全体公议再定。惟不在开会期内,召集太费手续。拟仍请常驻诸公先行集议,公决应否复职,即行布告全体诸公。谨约七月二十日,公同到宁公议为叩。

张謇谨启

一、所载何人、何事?

据函中“宁属预算案”“邀请同局诸公复职”“自鄙人与常驻诸公先后辞职”,可知涉及宣统三年(1911)张謇领导的江苏咨议局与两江总督张人骏关于地方财政预算(“宁属预算案”)的斗争。

1906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1907年谕令各省设立咨议局,作为“采取舆论之所,俾其指陈通省利弊,筹计地方治安,并为资政院储材之阶。”1908年清廷颁布《咨议局章程》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随后公布《钦定宪法大纲》和《逐年筹备事宜清单》,规定各省咨议局应于1909年正式成立。咨议局虽与西方国家的地方议会不完全相同,但具有一定的近代政治民主化色彩,是民选的地方民意机构,此为几千年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新生事物。

早在1907年,张謇就积极响应设立咨议局,发动预备立宪公会等团体在上海集议筹办咨议局。19089月,张謇发起成立咨议局研究会。接着江苏立宪派士绅用投票方式选举成立宁(南京)、苏(苏州)两属咨议局筹办处。张謇领导宁属筹办处,他倾向宁、苏两属咨议局合并。张謇致函苏属筹办处:“咨议局宜设宁省,合而为一。不惟实权可以划一,即于政治、财政问题亦属裨益非浅。”(《申报》19081226日)江苏督抚征询宪政馆意见,宪政馆也认为张謇合局主张“持论颇正,亦与定章无违。”(《申报》1909513日)批准江苏两属咨议局合并设于江宁省城。

张謇对咨议局筹办非常重视,日记中多次提到“到咨议局”办事,从咨议局选址、建筑图、培训人员,皆亲自过问。19091014日江苏咨议局正式成立,张謇众望所归当选为议长。

按清廷意愿,咨议局为“各省采取舆论之地”,只是地方议政机构。但张謇将其视为完全的立法机关,力争咨议局成为西方那样的地方议会。张謇重视议案提出与实施,将议案作为咨议局运作的中心,内容涉及立法、教育、实业、财政、行政监督、官吏考核等方方面面,已带有一定程度的地方立法机关色彩。

当时舆论评价道:“未有咨议局,则一省之事,督抚可任意为之。或当为而不为,或不当为而为,或朝令而暮改,或昨是而今非。一切任督抚之自由,而莫或顾问。自有咨议局,而督抚之地位乃与局相对持,一切行政方经局中之议决。于是乎,有公布施行之法,有交令复议之法,有咨送资政院核议之法,手续详明,规律周密,当为者不得不为,不当为者不得一为,更改不能自由,是非必经公议。宜乎各省之政治日就整齐,施行之效力次第昭著。”(《申报》1910108日)

根据清廷公布的预备立宪《逐年筹备清单》,各省督抚必须公布地方经费预算。191131日江苏咨议局特开第二届临时会以来,一再呈请江督提交宣统三年地方行政经费预算案。但张人骏一再拖延,并以咨议局对预算草案修改过多为由不予认同,拒绝公布。张謇认为这是江督公然蔑视咨议局法定权限,否认咨议局对预算案的议决权,于191151日(农历四月初三)“谨于本月初三日临时协议会公决,全体引咎先行辞职。”(张謇《辞江苏咨议局议长书》,《申报》191155日)

江苏咨议局的抗争得到江苏士绅大力拥护,他们在上海成立“预算维持会”,通告全省支持咨议局。预算维持会自发上书各级政府,并致电咨议局联合会,建议按照预算原案公布,否则就解散咨议局,重新选举议员。江苏京官、江苏资政院议员或开会公决,或上书资政院,要求弹劾江督。

正当其时,19116月张謇因为商务到京,受到摄政王奕劻接见。张謇正告奕劻:“若不公布预算案,只有解散咨议局,别无转圜办法。”(《申报》1911611日)接着资政院江苏省籍议员也联名上奏公布江苏预算案。在社会舆论强大压力下,清廷不得不责令江督公布预算案,张人骏是年8月被迫公布预算案,于是佚文《函招苏议员》中才有“顷接预算维持会来函,通告宁属预算案业经成立,谆劝鄙人邀请同局诸公复职”之语。

根据佚文可知,张謇从预算维持会来函了解公布了预算案,没有马上复职,而是“拟仍请常驻诸公先行集议,公决应否复职,即行布告全体诸公。谨约七月二十日,公同到宁,公议为叩。”就是约定1911年七月二十日(公历912日)开会公决复职,1911915日《申报》全文刊发《江苏议员复职之宣言》。

这场191131日到912日,持续半年多的政治风波终于结束。江苏咨议局预算案斗争享誉全国,张謇成为立宪派实至名归的领袖。

二、佚文写于何时?

佚文缺乏张謇落款时间,故有必要考证其写作日期。首先,据佚文提及复职“谨约七月二十日”(公历912日),可知其写作时间必在191151日议长辞职后至912日公决复职前。又据《民立报》刊载时间为94日,故写作区间可进一步缩小至51日后至94日前。

再据佚文所载“顷接预算维持会来函,通告宁属预算案业经成立,谆劝鄙人邀请同局诸公复职”探寻更具体时间。据“顷接”(意为“近日接到”)可知,佚文应作于收到预算维持会来函后数日内。“通告宁属预算案业经成立”,说明预算维持会看到了江督公布预算案文本,然后就函请江苏咨议局复职。

因此找到预算维持会来函和江督公布预算案文本很关键,笔者遍查晚清宣统三年的网络信息、档案史料、学术期刊著作,都杳无音讯。

会不会是公布在报刊上?晚清民国很多重要信函和政府文书,往往公布在报纸上,起到引导舆论作用。功夫不负有心人,笔者孜孜不倦查询晚清宣统三年(1911)有关报刊信息,还真找到了预算维持会来函和江督公布预算案文本。分别刊载在《时事新报》和《时报》上,刊载时间都是1911829日。很有可能是预算维持会和江督张人骏两者达成默契,在报纸媒体上公布预算案,预算维持会就同日媒体上规劝江苏咨议局复职。

登报的江苏预算维持会致咨议局议员函,也必然同时寄给张謇,因为张謇是咨议局议长。预算维持会以上海为活动中心,其致咨议局议员函起草完毕后,极有可能于同日分寄张謇与上海各报社。上海报社是829日刊载,那么维持会起草时间应在29日前几天,也就是8月下旬。查询张謇日记记载,1911819日到922日张謇都在与上海一江之隔的南通。预算维持会29日前几天从上海寄函南通,张謇收到当在8月底,这和报社刊载时间829日差不多。报社虽处上海,但排版印刷亦需时日。

我们再结合佚文中“顷接预算维持会来函”,“顷”就是近几天,可知张謇这份佚函起草时间,就在8月底收到预算维持会来函后的几天,必然就在9月头几天,这符合时间逻辑。而佚文《函招苏议员》登在《民立报》191194日上,因此佚文写作时间当在91日或92日(3日报纸印刷)。然笔者对此推论仍觉未臻精确,遂深入探究其具体起草日期究系91日抑或92日?

江苏预算维持会致咨议局议员函是公开敦促张謇咨议局复职的声明书,张謇这篇佚文复函也选择了在报刊公开发表作为回应。张謇作为晚清民国风云人物,与沪上各大报馆联系紧密,其复函极有可能亦刊载于其他上海报纸。不同刊载对信函落款时间处理可能有所不同,如有的略去落款时间,有的保留。

佚文《函招苏议员》登在《民立报》191194日上,查询这年9月初上海几大代表性报纸目录。有了重大发现,这篇复函居然都是94日同一天刊载在4家报纸上,有《民立报》《神州日报》《申报》《时事新报》。四报所刊文本相同,尤值惊喜者,《神州日报》与《时事新报》文末载有张謇落款时间——农历“七月初十”,即公历191192日。至此,佚文起草日期得以确证。

此番“四报同发”,足见以张謇为首的立宪派深谙运用媒体造势之道。时值19119月,辛亥革命前夜,此种舆论斗争极具时代特色。张謇选择四报同发拟公决复职声明,这是对预算维持会来函要求复职的积极回应,也宣告咨议局预算案斗争取得初步胜利。

《江苏预算维持会致咨议局议员公函》和《江督苏抚札咨议局公布宁属预算文》这两份登报公告文件,为研究张謇和清末立宪运动,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史料。但学术期刊、著作都无记载,笔者花了不少精力作了简体字和句读处理,两文附在文末,以飨读者。

三、与张謇同年另一《复预算维持会函》比较

2012年版《张謇全集》收录了1911年另一封复预算维持会函,全文如下:

江苏咨议局复预算维持会函

(江苏议员复职之宣言)

清宣统三年闰六月(1911年7月或8月)

謇等前以宁属预算一案,久未成立,自愧信用未孚,引咎辞职。贵会以预算案关系宪政前途至大,亟起维持,毅力热忱,终使此案底于成立,并不以謇等为无状,加以挽留。謇等窃维此次督、抚院所公布,较之局议尚多出入,诚如大示所云“未能悉符”。然诸君子既以会期伊迩顾全大局相勖,謇等敢不同体斯旨?兹于本月二十日集议公决议长、副议长、常驻议员先行复职,即日到局任事,预备九月大会事宜。除呈报并通告普通议员外,合亟函布,并志感忱,即希公鉴。

(据1911年9月15日《申报》)

《全集》编者标注系时是宣统三年闰六月(19117月或8月),明显早于写于同年92日的佚文《函招苏议员》。此二函内容颇有相似:均涉及1911年宁属预算案;均提及预算案公布之进展;均回应预算维持会之复职敦促;均指向农历七月二十日(公历912日)举行复职公决大会。

《全集》所载复函虽未明言“七月”,但称“兹于本月二十日集议公决议长、副议长、常驻议员先行复职”,此与佚函“拟仍请常驻诸公先行集议,公决应否复职,即行布告全体诸公。谨约七月二十日,公同到宁,公议为叩”内容完全一致,足证两函所指“本月二十日”即农历七月二十日。

《全集》载复函说“兹于本月二十日集议公决”,“兹于”就是“此时”“现在”的意思,那么该函系日就是张謇明确指出的宣统三年七月二十日,即公历1911912日。但《全集》该函标注系时“清宣统三年闰六月(19117月或8月)”,笔者认为《全集》编者弄错了系时。据信函末尾“1911915日《申报》”,查是日《申报》所刊原文,并无“清宣统三年闰六月”字样,不知《全集》编者据何标注“闰六月”系时?

综上对比,写于191192日的佚文《函招苏议员》与《全集》载写于912日的《复预算维持会函》(即《江苏议员复职之宣言》),二者内容呼应、一脉相承,均为复预算维持会函,起草时间前后仅相隔十日。但两者功用有所不同,佚文复函是张謇发起复职公决的倡议信,《全集》载第二封复函则是复职正式宣言书。

结语

由张謇写于191192日佚文《函招苏议员》观之,足见立宪派斗争智慧,注重程序性、策略性,通过辞职抗议、舆论造势、公决复职,成为立宪派体制内抗争的经典范式。

张謇佚文《函招苏议员》的史料价值:于文献层面,其为研究清末立宪运动之第一手史料,保存了张謇“常驻诸公集议”之决策细节;于制度层面,它见证咨议局从“舆论机构”向“准立法机关”嬗变的挫败与坚持;于时代层次,它预示清廷在财政民主化改革中彻底失信,距此文发布仅数十日,武昌新军枪响,张謇领导的江苏咨议局亦迅速转向革命。

张謇191192日佚文《函招苏议员》,堪称帝国黄昏最后一缕返照,亦是近代中国转型阵痛之切片,令我们深切体悟历史之多维与复杂。

 

 

附:

江苏预算维持会致咨议局议员公函

1911829

敬启者:

前以本省宁属预算久未成立,诸君子持不得其言则去之义,相继引咎辞职。同人等钦佩之余,继以危惧,虑机关之停滞,欲维系而无从。不得不集合各地方选民,组织斯会,以维持预算完全成立为目的,继续请愿。顾以识薄才短,奔走累月,迄无效果。

兹幸督抚院仰体阁旨,俯顺舆情,将宁属预算全案分别列册,明白公布。虽新增事项有“行司筹办”字样,预备金有“归入决算内声明”字样,核定各学堂经费标准有“较原议尚有减省”字样,与局议未能悉符。然既经筹办,自必有筹办之成绩;预备金本为行政上活支之用;各学堂经费标准如何规定方法虽未宣示,当必确有把握。

是苏省预算案业已完全成立,而诸君子之确守权限,苦为分明,热诚毅力,亦既大白于天下。即行政长官对于宣统三年预算系第一次试办,岁入未分,骤难正确。诚如督抚院札文,迟回审慎,未始无因,其实事求是之心,亦当为人民所共谅。

窃谓时事多艰,会期伊迩,诸君子正当努力进行,顾全大局,预备提议各案,准期会集。尤愿常驻各议员先行回局,筹备一切,以慰全省人民之望,非特敝会同人所欣幸已也。抑更有声明者:敝会设立时,本定为暂设机关。兹经公决办法,谨俟议员回局之日,即定为敝会解散之期,以符法理而正名实。诸惟公鉴。

(刊《时事新报》1911年8月29日)

 

江督苏抚札公布宁属预算文

1911829

为札行事。宣统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承准内阁咨开:“准资政院咨送议员汪荣宝等呈词并宁属预算总说明书前来,相应抄录原咨、原呈及说明书,咨行查照,会同酌核办理”并粘抄原咨等共三件等因。嗣又承准有电,词同前由。本督抚院承准此。

本督院查核抄呈,历指误会四端,与始末办理实情未尽接洽,当经与本抚院往返函商。查宣统三年预算系第一次试办,岁入未分,骤难正确,各省财政同一困难。宁属预算现经另文将全册送供参考,此中拮据支绌情形,当为咨议局所共谅。兹经派员详细查核各学堂经费,饬据宁学司拟订标准,复核定数,各款列注按语,较原议尚有节省。又新增各事项,除女子师范各宗应即分别查案行知主管司道催办;其女子蚕桑学堂、各州厅县自治经费、共进会经费各宗,亦即行司筹办,以图进步。

又,教育预备费原列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十三两零,内有出洋留学费廿二万八千一百八十两,应查照部章,俟决算提列国家岁出复议案增数;又有盐务教育费五千一百余两,移入数;又有医学开办已经拨用之一千余两,加以法政学堂之不敷五千余两,统算亦应提出二十四万两以上之数,不能列入。即依局议可留为预备、临时活用者,不过二万两有奇。本年确系不足之预算,即此余数亦无的项可指,似未便有预备金名目。惟为数究尚不多,统归决算案内声明。

此案咨议局为裁节政费起见,经维持会声明根据资政院“移缓就急,酌盈剂虚”之通电。本督院于六月间电请资政院录示全文,准马电开:“去岁十月十五日,本院电复各省咨议局,谓:‘前接各局来电关于预算事项,业经审查表决,分别答复如后:一各省咨议局要求议决岁入,查现在国家税地方税尚未划清,此项岁入全册已交本院决议,无从另行划出再交局议。一各省问预算不议岁入,则议决岁出时是否可以不问国家财政之盈绌?查全国预算出入不敷至五千余万之巨,本院正议节减冗费以资弥补。各省本年预算岁入既未划分,则议决岁出宜以督抚现交预算案之数为准。此中移缓就急,酌盈剂虚,自属咨议局分内之事。若于现交预算外另议增加某项支出,应先由咨议局议定筹集该项专款之法,庶不致与全国预算有所抵触。’等语。此系答复各省咨议局询问事件,未经奏明,合录原电奉复。”等因。

资政院既有此电,咨议局据以立论,尚非踰越权限可比。本督抚院但期于事实不致十分扞格,初无一毫成见于其间。兹经本督院悉心酌核,意见相同。合将预算全案分别说明,刊印成册,明白公布。咨议局应体本督抚院实事求是之心,以副全省公民付托之重。预备届期召集。除咨呈内阁并公布外,相应札知。咨议部查照。须至札者。

(刊《时报》1911年8月29日)

(作者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张謇研究会)

原载:《张謇研究》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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